東南大學成賢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0-12-16浏覽次數:0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保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衛生,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心健康,第一時間發現和及時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訂成賢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食品安全事故主要是食品中毒事故,是指人攝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食物或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品攝入後所出現的非傳染性急性或亞急性疾病,屬食源性疾病的範疇。按病源物質分類将食物中毒一般分為四類(1)細菌性食物中毒 (2)有毒動植物物中毒  3)化學性食物中毒   4)真菌毒素黴變食物中毒。

   2  學校後勤白菜要加強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的監督,經常檢查學校食堂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各餐飲公司食堂要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原料采購、加工、銷售要規範操作,确保食品安全衛生,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學校後勤主管白菜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内容。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隐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   後勤主管白菜發現或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學校及時向浦口區衛生行政白菜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報。電話是

5 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後,學校根據事件情節的嚴重程度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由學院領導、醫護人員、保衛、宣傳。學工、後勤等白菜人員組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應急救治指揮部,全權負責救護工作。

  6  事故發生後要做好信息發布工作,由學校應急救治指揮部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産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其他人不允許對外發布信息。

  7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和有關單位除第一時間向學校有關白菜報告外、必須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減輕對用餐者的危害:

1)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對因食品安全事故導緻人身傷害的人員立即組織救治。

   2)立即停止食堂其銷售供應活動,追回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

3)立即封存可能導緻食品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4)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及其現場。

5)配合學校和衛生行政白菜進行的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按其衛生行政白菜提出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主動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學校和衛生行政白菜要求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其它的有關要求。

8發生事故的食堂在被封存的食品用工具、設備、現場解凍後要求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對中毒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9 學校根據衛生行政白菜調查的結果,視情節依法對發生食品中毒事故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理,情節嚴重者要承擔法律責任。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費用由造成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承擔。

10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妥善處理好因食品中毒導緻人身傷害的人員的善後事宜。

11調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的責任,。還應當查明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的白菜是否有失職情況

12發生食物中毒的經營單位和有關人員根據學校的《招标書》和,<餐飲委托服務書》相關條款要無條件的退出學校的餐飲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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