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教師公寓管理規定(修訂)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6-09-13浏覽次數:0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教師公寓管理規定(修訂)

    教師公寓是學院為工作需要住校的教職工提供的公寓式集體宿舍。主要提供給外地教職工,住得較遠的南京本地教職工住宿。為了維護教師公寓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公寓設施正常使用,營造一個整潔衛生、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公寓生活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凡因工作需要住宿教師公寓的教職工,經本人申請,組織人事部審核,後勤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簽訂教師房屋租賃協議。

二、經批準住宿的教職工,必須服從住房分配,按規定時間、指定房号入住。入住後及時檢查公寓設施、家電家具的使用狀況,清點室内公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向物業管理人員反映處理。

三、學校聘請的特殊人才、學校系總支書記可一人住一個房間,其餘教職工,大房間住兩人,小房間住一人。

四、入住期間,不私自調換、出借、出租房間,不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将所住房間變通作為夫妻家庭用房,不私自更換門鎖或另外加鎖。

五、學院每學年的暑假要根據教師公寓的住宿變動情況進行住房調整,入住的教職工必須服從安排。

六、自覺維護公寓的正常生活環境,不在公寓内大聲喧嘩嬉鬧,不影響他人休息學習和正常生活。

七、自覺維護公寓文明環境,不賭博、不酗酒、不觀看傳播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不在公寓内進行代售、推銷等經營活動。

八、自覺保持公寓清潔衛生,不随地吐痰,不在牆壁上亂塗亂畫、亂貼亂釘,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堆亂放垃圾,不飼養寵物,不焚燒廢棄雜物。積極參加清潔衛生打掃活動。

九、自覺愛護公寓設施、家電家具,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狀态,發現故障和問題應及時報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應自覺接受公物損壞賠償處理。

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不使用違章電器,不亂拉亂接電線,不超負荷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明火。積極配合安全檢查。室内無人,鎖牢關緊門窗,妥善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

十一、節約水電,随手關燈,關緊水龍頭。

十二、個人使用的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不得亂停亂放,需按規定地點位置停放整齊。

十三、按學院教師公寓費用交納的規定,按期交納住房費用和水電費用。

十四、退宿離寓前,應先得到後勤管理處同意,與物業管理人員檢查清點室内設施和公用物品,打掃幹淨室内衛生,交清相關費用,交出房門鑰匙,辦理退宿離寓手續。

十五、經批準住宿的教職工,如違反本規定或教師房屋租賃協議,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整改,學院後勤管理處有權取消其租住教師公寓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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